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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134号文件解读 哪些理财保险将停售?

《保监会134号文件解读 哪些理财保险将停售?》全文共计: 1208 字,请耐心阅读!

近日,保监会下发2017年134号文件,规范人身险开发设计。对于此文件,消费者需要注意的一条是:对已经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保险公司需在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简单地说,又有一大批产品面临整改或下架。下面,小编给大家分析一下保监会134号文件,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保监会134号文件解读

一、监管要求

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保险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万能型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正式编制待遇、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护理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应当以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条件。

保险产品名称应当清晰明了,突出保险产品责任特点。保险产品定名、产,中国人寿保险车险电话号码品说明书以及相关产品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

二、解读

受中国保监会2017年134号文件影响最大的是这几年火热的开门红产品——年金保险,各家险司的年金保险大多数以主险年金附加万能账户为主,即交即领,有的还加上分红性质,在这里不得不吐槽一下分红险,任何险种一旦扯上分红,不仅保费齁贵,那将会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盖上一层扑朔迷离的面纱,不管是英分还是美分,相当于是将投资风险又大部分转嫁给你了,因为没有保底预期收益,就算是0你也得认。

新文规定后,之前火热的“即交即领”型年金保险的生存年金必须要在合同成立5年以后返还了,而且每年给付比例不得超过所缴保费的20%。

还有万能险产品不能作为附加险了,至于政策的管制,新的万能险将会以什么形态出现,拭目以待吧。

三、哪些理财险将停售?

受限134号文,哪些理财保险将停售呢?,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1、返还早、返还比例高的理财险:目前在售的两全、年金保险,基本上市从首年就可返还。且年生存金的领取比例一般是10-30%保额,远高于已交保费20%的界限。

2、附加万能账户的理财险:如果是年金保险,一般以年金保险+万能账户的形式出现,有些产品还附加了两个万能账户,生存金、祝寿金、分红可进入,老三家保险公司万能账户二次增值,以后这类产品都看不到了。

可以说,保监会134号文否决了目前大部分的理财险,为了引导“保险回归保障”也是下了死力。

保监会2017年134号文件讲了个啥
保监会又发停售通知防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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