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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IPO:子公司“拖后腿” 曾因侵犯著作权被起诉

  12月11日,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合达)首发申请获创业板上市委员会通过,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不超过400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怡合达是一家专业从事自动化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一站式供应的公司。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注意到,怡合达的4家子公司在2019年全部亏损;该公司模仿行业巨头的“产品目录”,却被诉侵犯著作权。此外,与该公司相关的几次股权转让也迷雾重重。

  4家子公司全部亏损

  2017年至2019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怡合达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8亿元、6.2亿元和7.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382.11万元、9759.24万元和14431.15万元。目前,怡合达主要拥有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和工业自动化设备。报告期内,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4亿元、5.7亿元和7.2亿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89.32%、91.15%和94.27%,为怡合达的主要收入来源。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年末,怡合达共有4家子公司,分别是深立得、浦乐丰、苏州怡合达、怡合达智造。2019年,深立得实现的净利润为-14.6万元,浦乐丰实现的净利润为-7.85万元,苏州怡合达实现的净利润为-10.31万元,怡合达智造实现的净利润为-0.06万元,4家全资子公司全部处于亏损状态。

  由此可见,在报告期内,尽管怡合达净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能达到50.37%,但该公司的子公司不仅没有贡献,还反而在拖怡合达的后腿。

  模仿行业巨头的“产品目录” 曾被诉侵犯著作权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怡合达为客户提供了一站式采购方式,同时还编制了产品目录手册、3D选型光盘(电子目录)等,因此客户可以快速获取产品3D模型,线下或在线完成选型、下单,并可即时获取报价、交期等信息。

  据了解,在怡合达所处的行业中采用同样经营模式的还有米思米。米思米是1963年成立的日本上市公司,在行业内更早采用一站式供应的模式,米思米也是怡合达的主要竞争对手。

  2018财年至2020财年,米思米在中国市场实现的收入分别为33.59亿元、34.59亿元和33.04亿元,怡合达与其收入差距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米思米早在1977年便出版第一版标准组件的印模目录手册,米思米经销商品品类达到2670万种,而怡合达到2012年才发布第一版《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目录手册》。

  在怡合达IpO的第二轮问询时,深交所就怡合达的经营模式问题,要求怡合达补充披露“采用与米思米类似的经营模式以及编制产品目录手册等是否存在侵犯米思米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形或风险”等。

  对此,怡合达的解释是,商业规则需结合方法的内容及技术特征方可申请获得保护,仅经营模式无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因此,采用与米思米类似的经营模式不存在侵权情形及风险。

  然而,怡合达也披露,该公司在2013年曾与米思米(中国)精密机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思米(中国))产生一起知识产权纠纷,米思米(中国)要求怡合达停止侵犯其就《MiSUMiFA工厂自动化用零件》(2011简体版)产品目录所享有的著作权,该项纠纷于2014年2月调解并结案,怡合达向米思米(中国)支付人民币1.56万元并停止发行、复制、传播公司2012年版、2013年版的目录手册。

  股权转让迷雾重重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怡合达成立于2010年,由伟盈科技、金立国、张红、章高宏、李锦良出资设立。过去10年,怡合达曾多次经历增资及股权转让。

  2016年5月,伟盈科技将怡合达的5%股权以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立国,折合每注册资本2.73元。2016年11月,众慧达和众志达入股怡合达,折合每注册资本2.46元。需要指出的是,众慧达和众志达均是怡合达的员工持股平台。

  然而,业内人士质疑,为何创始人之间的股权转让的价格高于员工持股平台的价格?

  另外,在怡合达的股东名单中,不得不提的是公司创始人之一的伟盈科技。据了解,自怡合达成立以来,伟盈科技始终是其第一大股东。直至2016年5月,伟盈科技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金立国,才变为怡合达的第二大股东。

  随后,伟盈科技多次将其持有的怡合达的部分股权转让出去。2018年7月,伟盈科技合计转让了怡合达1%的股权;2018年10月,伟盈科技合计转让了怡合达2%的股权;2019年5月,伟盈科技合计转让了怡合达2.37%的股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伟盈科技持有怡合达的股权比例为15.357%,位列怡合达的第三大股东。

  资料显示,伟盈科技成立于2001年。伟盈发展(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盈发展)持有伟盈科技100%的股权。不过,招股说明书显示,伟盈科技的股东名单由伟盈发展和优异有限公司构成。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20年1月22日伟盈科技的股东名单发生过变更。在怡合达申报前夕,伟盈发展将其持有的伟盈科技部分股权转让给优异有限公司。

  此外,天眼查显示,名字叫作优异有限公司的企业有两家,一家是来自台湾地区的企业,一家是来自香港地区的企业,但来自台湾的优异有限公司已经废止。

  业内分析人士质疑,一家公司如果能够成功上市,那么持股股东的必将获得一笔不小的收益,然而伟盈发展却要在怡合达申报上市前转让其全资子公司伟盈科技的股份?当时伟盈科技位列怡合达的第三大股东。另外,优异有限公司又是一家怎样的公司?

  (责任编辑 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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