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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元医药IPO笼专利侵权风险 2年1期经营性现金流低于净利润(2021-1-8)

2021年1月8日,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元医药”)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皓元医药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860万股,拟募集资金6.50亿元,分别用于皓元医药上海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安徽皓元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安徽皓元年产121.095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1月9日,皓元医药科创板IPO遭暂缓审议。此番,是皓元医药第二次上会。

2017年至2020年1-6月,皓元医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74亿元、3.00亿元、4.09亿元、2.4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00.69万元、1841.42万元、7342.96万元、4518.8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62.91万元、2842.76万元、5707.12万元、677.48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97亿元、2.99亿元、4.29亿元、2.45亿元。

2017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皓元医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不匹配。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皓元医药总资产分别为1.92亿元、3.04亿元、5.42亿元、6.28亿元,总负债分别为7694.01万元、1.27亿元、1.43亿元、1.78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0.14%、41.65%、26.31%和28.44%。

2020年上半年,短期借款金额5290.00万元,高于同期净利润4518.8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000.00万元、3820.00万元、2400.00万元和5290.00万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皓元医药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242.54万元、4126.96万元、5517.58万元、7716.77万元,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分别为2126.19万元、3899.19万元、5216.27万元和7269.8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22%、12.99%、12.75%和29.22%。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5.43、6.27、5.66和3.20,皓元医药同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41、9.96、8.97和3.98,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皓元医药存货金额分别为9262.18万元、1.19亿元、1.50亿元和1.73亿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32%、39.13%、27.65%和27.64%,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55%、46.99%和35.29%和36.20%。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2.01、2.13、2.08和0.93,皓元医药同期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26、1.37、1.30和0.68,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17年至2020年1-6月,皓元医药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2.11%、51.67%、57.47%和56.2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51.60%、49.55%、49.66%、48.76%。公司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皓元医药销售费用分别为1856.44万元、3225.02万元、4714.24万元、2473.64万元。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0.67%、10.74%、11.53%、9.94%,远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4.05%、3.32%、3.10%、2.69%,在可比上市公司中最高。

“公司销售费用较高,具有合理性。”皓元医药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皓元医药称,公司的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业务面向客户群体众多,订单处理量大,需要较多的销售人员,职工薪酬金额和占比较大;另一方面,公司在Google、Baidu等知名互联网平台进行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产品的线上推广,线上推广的模式也导致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020年11月9日,皓元医药首次上会,其间公司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部分产品涉及第三方专利等问题引起上市委关注,公司因此被出具暂缓审议意见。

上交所在审核问询函中曾询问皓元医药是否存在专利侵权风险等专利相关情况。皓元医药称,公司工具化合物的销售主要面向制药厂商、科研单位及院校等,作为其进行科学研究以及药证申报使用,且单个产品的重量多以微克、毫克、克为单位。公司在售的工具化合物中,虽然部分产品存在第三方专利权,但由于适用“安全港条款”规定的,公司制造、销售存在第三方专利权的工具化合物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情况。

皓元医药存在一位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全部被冻结的情况,而被冻结的原因是因为涉嫌集资诈骗。皓元医药在对中国经济网的回复中表示:“新余诚众棠仅持有公司2.6578%的股份,该等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协助冻结/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杭公拱冻财/解冻财字[2019]JC136号),由于新余诚众棠主要有限合伙人实际控制人韦杰控制的金诚财富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调查,新余诚众棠持有的皓元医药148.149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2.66%)被冻结,冻结时间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

2017年至2020年1-6月,山东邹平大展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大展”)一直是皓元医药的第一大供应商,为公司相关中间体提供加工服务。山东大展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主要系借款互保造成的违约。

皓元医药表示,山东大展涉及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于2018年开始,因涉案金额较大,为避免山东大展潜在的被查封、财产处置等风险,公司采取了降低采购金额、采购比例,寻找新的外协厂、储备替代外协产能等多项措施,避免造成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除了对皓元医药供应商山东大展的质疑外,还有两家公司成立不久就成了公司大供应商,也遭到科创板上市委问询,要求公司说明皓元医药于杭州灵运以及安徽实特成立不久便与其发生采购交易或签订医药中间体采购合同的合理性。

根据招股说明书,皓元医药与2018年第二大供应商杭州灵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交易金额为1114.46万元,皓元医药与安徽实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签订675万元医药中间体的采购合同,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杭州灵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实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于2018年1月和2019年9月。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安徽实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实特”)与皓元医药子公司注册地址重合。安徽实特成立于2019年9月2日,注册资本500万,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而皓元医药全资孙公司安徽乐研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也在“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皓元医药全资子公司安徽皓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皓元”)的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2栋”,与前两家公司住所相邻。

据企业观察网报道,2013年4月22日,皓元医药与薛吉军签定《股权转让协议》,以83万元的注册资本价格将持有的甘肃皓天83%的股权转让给薛吉军,估值约为100万元。到了2019年5月7日,皓元医药又与甘肃皓天签订了《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以4999.9987万元的价格认购甘肃皓天新增注册资本135.14万元,获得甘肃皓天13.18%的股权,投后估值达到3.8亿。也就是说,皓元医药对甘肃皓天的一买一卖,从当初100万估值“贱卖”的甘肃皓天,如今身价已经到了3.80亿元。短短的6年时间,甘肃皓天估值增长了38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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