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保监出手 重申互联网贷款须立足当地不得跨区》全文共计: 2068 字,请耐心阅读!
1月9日,浙江银保监局对各银保监分局、杭州银行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该函针对开展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不合规的部分银行提出:核心风控环节不得外包、立足当地不垮区域、规范合作稳健发展三大监管要求。
1月9日,浙江银保监局对各银保监分局、杭州银行(600926,诊股)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
该函针对开展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不合规的部分银行提出:核心风控环节不得外包、立足当地不垮区域、规范合作稳健发展三大监管要求。
据悉,早在去年11月,就有消息传出监管下达新规。但事实上,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当时只是银保监会对互联网贷款进行内部征求意见论证阶段,最终没有正式发布。有观察人士指出:此次浙江地区先行发布了自身辖区监管便函,虽然并不能作为直接行政处罚依据,但警示性和导向性很明显,对本地城商行还是有强约束效果。
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表示,该监管提示函中最核心条款是本地原则,即原则上不得跨省经营。值得注意的是,多家中小银行已向券商中国记者透露,已经暂停了有场景的互联网贷款业务,尤其是涉及省外的部分。
控制异地授信是关键
据了解,监管文件中备受关注的是对于异地授信的严格控制——城商行、民营银行开展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应坚守“立足当地、服务当地、不跨区域”的定位,辖内城商行以及分行只能发放身份证为本地,或经营地为本地的机构。
“其实居住地并不容易识别,这里的原则上并没有要求100%确定,通过综合的客户画像大致确认即可,但此举比之前银监会内部讨论的省外互联网贷款不得超过互联网贷款余额的20%更加严格。”孙海波认为。
事实上,在该监管提示的函下发之前,一份网传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在圈内传得沸沸扬扬,其中涉及联合贷款属地化比例的规定,即“向外省客户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互联网贷款总余额的20%”。但该意见稿仍未经官方证实。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多家中小银行已经暂停了有场景的互联网贷款业务,尤其是涉及省外的部分。
“我们去年确实尝试做了一些互联网联合贷款,有和同业合作,也有单独做。但试水规模不大,大概是几千万,而且额度都非常低,在几万左右。”四川自贡银行行长刘建龙此前对记者表示。
刘建龙还告诉记者,该行和部分具有场景的持牌机构合作了基于场景开发的消费类贷款,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这部分互联网贷款基本上停止展业了,尤其是省外的部分。
浙江台州银行行长黄军民也曾表示,台州银行目前发放的互联网贷款并没有跨省,凡是线上客户都是在该行在当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地方。“我们银行还是要合规经营,风险可控。目前监管确实不太支持跨省经营。虽然我们力推线上贷款,但强调线上线下融合,辐射当地的实体经济客户。”
行业担心“多头共债”
除了部门中小银行外,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也已难见各方资本跑马圈地的“热潮”
“今年我们已经在有意识地收缩,放缓放款节奏,余额不会像以前那样高增长了。”沿海一家银行系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高管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事实上,消费金融强监管已非新鲜事,2017年下半年“现金贷新政”以来,就清理了一大批从事现金贷业务的平台。
“现在做消费金融的公司,没有在之前的现金贷整顿中死去,生命力可以说是非常顽强了,之前很多机构都消失了。”一家助贷机构副总裁对记者表示,“消费金融比较大的风险就是监管,我们判断,2019年1月之前,监管的态势还会加强,尤其是对互联网银行和相应平台公司的监管加强,行业内与之合作的机构会受到很多挑战。”
“现在我们和其他第三方机构合作线上小微企业贷款模式,但也主要针对当地小微企业。在相关政策正式明晰之前,我们还是不准备向外扩张了。如果将来互联网贷款可以在异地落地,那我们才会考虑相应方案。”刘建龙说。
除了监管,消费金融的资产质量也是当下消费金融行业关心的问题。
随着前期的大规模扩张,消费金融的客户群体进一步下沉,相应的资产质量问题浮出水面。由于消费金融服务的人群,传统银行机构覆盖不了广泛长尾人群,大部分存在征信记录缺失问题,开垦之后,越到后面客群的风险成本越高,风控难度也越大。
招商银行(600036,诊股)总行资产管理部顾琦明也坦言,行业内过度借贷现象较为突出,包括学生族、新工作人员和民工,往往因缺乏金融常识和自制力,盲目借贷和多头借贷,成为“多头共债”的主体,一旦资金出现问题面临大面积的个人信用受损,将拖累整个行业甚至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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