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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75亿 中国信达拟出清幸福人寿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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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转让公告4个月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底价终于确定。

  10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获悉,中国信达已于今日正式挂牌转让幸福人寿51.66亿股股权,占总股本的50.995%,转让底价为75亿元,挂牌公告截止日期为11月8日。如果此次转让顺利,中国信达将不再持有幸福人寿股权。

  中国信达聚焦主业

  6月11日,中国信达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拟转让所持全部幸福人寿股权,股权占比50.995%。根据公告,中国信达拟通过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转让所持全部幸福人寿股份,挂牌底价不低于幸福人寿的资产评估备案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3月31日,全部转让股份面向同一竞买人或联合竞买团一次性转让。

  中国信达表示,此举为落实有关监管精神,优化整合子公司平台资源。业内认为,无论是落实监管回归主业的要求,还是自身作为上市公司的需求,中国信达出售幸福人寿股权都是正确选择。

  从6月25日这一方案获得中国信达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到7月10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预披露,到此次转让信息披露,中国信达拟出清幸福人寿股权已准备多月。

  转让公告显示,幸福人寿注册资本101.3亿元,职工人数4400人。另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今年3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幸福人寿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50.85亿元,总负债的账面价值为594.25亿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幸福人寿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6.6亿元。经评估,幸福人寿股东的全部权益价值为136.61亿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69.66亿元。

  然而,本次中国信达针对该部分股权的转让底价为75亿元,较评估价值增长超7%。

  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

  从目前挂牌的情况来看,信达资产将接受单一主体受让和联合体受让,单一主体或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关于保险公司股东资格的规定与要求。其中,采用组成联合体方式受让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3名,并且应至少包括1名战略类以上的意向受让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披露信息,信达资产已向幸福人寿的其他股东发送关于股份转让以及征询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通知,截至目前,部分其他股东未明确表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此外,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截止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5亿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除保证金外的其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幸福人寿二季度亏4.7亿

  公开资料显示,幸福人寿成立于2007年11月,由15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初始注册资本为11.59亿元,该公司成立十余年,历经数次增资,最新注册资本金为101.3亿元。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设有22家省级分公司,开设各级分支机构253家。

  业绩方面,年报显示,幸福人寿成立以来长期持续亏损,2009~2014年,该公司分别亏损2.45亿元、4.5亿元、7.37亿元、7.91亿元、7.53亿元、3.93亿元,累计亏损约34亿元。直到2015年,幸福人寿凭借万能险业务超3倍的增长,最终实现规模保费增长135%,达到269亿元。在保险业务收入增长之下,幸福人寿扭亏为盈,当年实现净利润3.35亿元。

  不过,随着行业压缩万能险业务,幸福人寿在此后两年的保费收入不断下滑,仅保持微利状态,2016年、2017年净利润分别为1802万元、4938万元。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8年,幸福人寿万能险业务反弹,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同比增长282%,但由于原保险保费收入下降,规模保费同比下降38.6%至117.5亿元。

  2018年受资本市场影响,幸福人寿再次陷入亏损状态,净亏损高达68亿元。进入2019年,幸福人寿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有所改变,实现净利润2.6亿元,但是第二季度的净利润又重回亏损状态,亏损额为4.7亿元。这也意味着,今年上半年,幸福人寿的业绩依旧是亏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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